
陈货判是宪章(1917年 - 2000年),河南郑州人,杰出的豫剧编导。豫剧表演艺术家常香玉的丈夫。中国戏剧家协会会员,河南省剧协理事,香玉杯艺术奖基金会副会长;曾任香玉剧校校长、香玉剧社副社长、河南豫剧院剧目组组长、河南省豫剧一团(承包)团长等职。
- 中文名称 陈宪章
- 国籍 中国
- 出生日期 1917年
- 逝世日期 2000年7月9日
- 主要成就 中国戏剧家协会会员
人物经历
从事戏剧工作几十年,是豫剧表演艺术家常香玉长期的合作者,曾共同创办香玉剧校和香玉剧社,同时又是常香玉评论文艺的撰稿人,对"常括只林罪志学放其走派"(香玉)艺术的形成,做出了十分突出的贡献。这些剧目,已成为"常派"艺术的代表作。其中《花木兰》参加全国第一届戏曲观摩演出大会,获剧本奖和演出二等奖,《大祭门束介跟推鲜弦育编桩》参加河南省首届戏剧观摩会演,获演出一等奖,剧本二等奖。他对捐献"香玉剧社号"飞机和香玉杯艺术奖的设立及基金的筹集等,均起审晚呀了重要作用。
主要作来自品
他还参与了不少剧目的导演和创作改编如《花木兰》《拷红》《白蛇传》《月见关业是大祭桩》《破洪州》《五世请缨》《跪韩铺》《司马貌告状》《冰山春水》《柳河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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