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药师考试不能免考。主管药师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主管药师考试考《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四个科目,四个科目每科题量100问,每题1分,满分100分。主管药师考试合格标准一般以满分的百分之60来划分,即合格标准为60分/科。四个科目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参加主管药师考试并合格者,由当地卫生局或人社局发放相应专业资格证书
主管药师考试成绩有效期2年。已参加过其中一个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剩余科目考试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该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事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执业药师怎样评主管药师
1、根据目前大部分省市的规定,有了执业药师,还需要参加主管药师考试才能获得中级职称,当然将来要晋升副高的话,也必须先有主管药师的资格。
2、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1999年4月1日人事部、国家医药管理总局人发【1999】34号发布)第七章附则有写:第三十二条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聘任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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