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年7月29日下午1点左右,唐亮、刘建国、王世平在金源时代购物中心地下二层泊车场,持刀、仿真枪及自来自制爆炸物对胡忠实行抢劫。其间,胡忠试图逃跑,被唐亮、刘建国追上奏响组逐专直层述,唐亮持刀猛360百科刺胡忠数十刀,刘给频建国用手捂胡忠的嘴并踢踹其身体,造成胡忠身中19刀后身亡。案发后,唐亮自杀身亡。 2012年8月1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纸老虎董事长胡忠被害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三名被告刘建国、王云块龙、王世平因犯抢劫罪分别庆效根规吧力永被判处死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和有帝级期徒刑十二年,帮助王世平逃跑的另一名被晶抗有战故饭架停便告秦杰因犯窝藏罪被判处作威连斗千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法化古由女岩少罗院同时判决刘建国、王云龙、王世平三人共同连带赔偿胡忠家属死持亡赔偿金、丧葬游费共计人民币一百零星至节金创袁差四万元。 北京市高型代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刘建国、王云龙、秦杰的上诉,维持一审刑事部分判决。201胜敌3年5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刘建国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裁定,将本案发回市高院重新审判。北京市高较急帝它者看极整级人民法院再次作出终审关判决,撤销北京岩反十工球便始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刘建国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判决,以抢劫罪判处上诉人刘建国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限制对刘建国减刑。
- 中文名称 纸老虎董事长胡忠被害案
- 外文名称 Paper tiger chairman Hu Zhong was murdered
- 类别 刑事案件
- 人物 唐亮、刘建国、王世平、胡忠实
- 时间 2010年7月29日13时
案件背景
2009年4月间,王云龙伙同唐亮(已自杀)预谋抢劫被害人、北京纸老虎文化集团董事长胡忠(男,殁年40岁)。王云龙陆续搜集了胡忠的个人信息及出行规核程命宣位致些飞问序律等信息,提供给唐亮,还帮助唐亮寻找租住处、准备营对标而打丝稳作案工具。唐亮又伙同刘建国、王世平具体策划此事,并多次前往购物中心踩点,准备实施抢劫。
案发过程
2010年7月29日13时许,唐亮、刘建国、王世平在购物林上汉放稳中心地下二层停车场,持刀、仿真枪和自制爆炸物对胡忠实施抢劫。胡忠因被锐器刺扎伤及来自双肺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警方介入
阶外阿径条可众和张某随即赶往现场。"一男子浑身是血,倒在维修人员值班室门口,嘴里喊着救命。"张某说,宋某随后报了警。下午3时许,侦查员勘查案发现场时发现一可疑男子躲藏在现场附近的客梯入口消防门后,神色慌张,身上有血迹,遂将其抓获,同时查扣仿真枪一支。而另一名行凶者唐亮则被发现死在现场来自,死因系持刀切割自己颈部致失血性休克。
成功告破
次日凌晨5时,侦查员在河北保定东康庄村一出租房内将犯罪嫌疑人王世平抓获。经其指认,警方又将助其逃跑的秦杰抓获。当日上午11时许,最早落网的刘建国带领侦查员前往海淀远大公司东侧出租大院2排7号,将另一犯罪嫌疑人王云龙抓获。至此,胡忠被害案的嫌疑人悉数落网。
一审开庭
2013年9月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让请却破开开庭审理纸老虎董事长胡忠被360百科害案。10点50分,刘建国、王云龙、王世平三名被告人岩罗程安财损几修官抓走进法庭。胡忠妻子不发一言,她怒视着这多少名"杀夫"凶手。胡忠父亲在答复法庭问题时,泣不成声。刘建国在法庭前,忽然起身朝着胡忠家人跪倒磕头,大声说:"对不起,我没想杀他,我给你们道歉。"随后,他被带出法庭。面对此案幕后黑手――王云龙,胡忠父亲冲动地说:"你恩将仇报!""要钱就要钱,你们干什么要杀了他。"在胡忠妻子不停的质问声中,王云龙一言不发。据悉,王云龙是在案件中自杀的凶解害持洲航著研而容手唐亮的叔叔。刘建国等被告人顺次独自在法庭接收胡忠家眷的发问。"刘建国,你狗彘不若,为什么这么残暴,刺我儿子19刀!"胡忠的老父亲指着刘建国痛骂道,"你知不晓得杀人偿命?"刘建国低着头轻声说,"我知道,我没想要胡忠的命。"
胡忠的家人向三名被告人提出索赔共计93万余元,包含胡忠的死接穿亡赔偿金、丧葬费、胡忠父母及孩子的抚育费等。族绿此外,胡忠家人还提出,请求法庭酌情判令被讲加封速分示止告支付必定的精神损害赔偿。
一审宣判
2012年8月则长正果结17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纸老虎董事长胡忠被害案进行了一审础雨永脸两公开宣判。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建国、王云龙范例秋胜、王世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以暴力、胁迫的方法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秦杰明知王世平涉嫌犯罪而帮助其逃匿,其行为已构成窝藏罪。法院束立跟各缩最终判决:
一、被告人刘建国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功般现专组困容斗例训人全部财产。
二、被告人王云龙犯抢劫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三、被告人王世平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四千元。
四、被告人秦杰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一青杂盟年六个月。
五、刘建国、王云龙、王世平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胡添翼、曹云概环排结常旧胶绝章琼、胡云、王文快语玲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共计人民收东文币1048826.5元,并承担连带责任。
宣判后,被告人刘建国表示不服,提出上诉,被告人王世平明确表示不上演左气守散息乱年诉,被告人王云龙、秦杰表示是否上诉要考虑一下每笑密逐按实映再决定。
二审宣判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刘建国上诉,维持一审死刑原判。
不予核准
2013年5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了市高院维持一审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刘建国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裁定,将本案发回市高院重新审判。
终审改判
随后,市高院采纳了刘建国及其辩护人的部分上诉理由和意见。鉴于刘建国有抢劫前科犯罪,对其可判处死刑,不立即执行,并限制减刑。
最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撤销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刘建国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判决。以抢劫罪判处上诉人刘建国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限制对刘建国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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