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师的注册有效期为三年,每三年进行一次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应在注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报名,由住建厅安排时间去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学习并考试,继续教育合格者会获得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建造师分为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需要上课考勤,除了考勤之外还要考试,考试成绩要达到60分,最后写一篇建筑方面的论文,合格了就算继续教育完成;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以集中面授为主,同时探索网络教育方法,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合格之后核发继续教育合格证明,作为延续注册的证明材料。
建造师继续教育:
(1)注册一个专业的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120学时,其中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注册两个及以上专业的,每增加一个专业还应参加所增加专业6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30学时,选修课30学时。
(2)注册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从事以下工作并取得相应证明的,可充抵继续教育选修课部分学时。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充抵继续教育选修课学时累计不得超过60学时。
1)参加全国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及命题工作,每次计20学时;
2)从事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教材编写工作,每次计20学时;
3)在公开发行的省部级期刊上发表有关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每篇计10学时;公开出版5万字以上专著、教材的,第一、二作者每人计20学时。
(3)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以集中面授为主。同时探索网络教育方式,拟采取网络教育的专业牵头部门或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将管理办法和工作方案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并对网络教育的培训质量负责。
(4)完成规定学时并测试合格后取得的《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是建造师申请注册的重要依据。

一级建造师需要继续教育吗
一级建造师需要继续教育!注册建造师在每一个注册有效期内应当达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各为60学时;经继续教育达到合格标准的,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注册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从事以下工作并取得相应证明的,可充抵继续教育选修课部分学时。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充抵继续教育选修课学时累计不得超过60学时。
参加全国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及命题工作,每次计20学时。
从事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教材编写工作,每次计20学时。
在公开发行的省部级期刊上发表有关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每篇计10学时;公开出版5万字以上专著、教材的,第一、二作者每人计20学时。
参加建造师继续教育授课工作的按授课学时计算。
二级建造师几年内通过
1、二级建造师需要在两年内完成。二级建造师是建筑类的一种执业资格,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注册建造师以专业技术为依托,以工程项目管理为主业的注册执业人士。
2、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和住建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二级建造师考试科目有三门。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的制度。
二级建造师不注册有效期几年
1、二级建造师不注册有效期为3年。
2、《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3、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4、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照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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