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审计师考试设《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审计理论与实务》2个科目,考试题型为客观题,均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手机)等电子设备,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并与考试相关资料及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中级审计师考试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60分合格,两门科目必须一次考过才算成绩合格。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相应的《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审计署联合用印,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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