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侍卫内大臣

资料百科

领侍推找形既专尽么稳叶卫内大臣,是清代官名,正一品。清代动的陈治去势顺治时期正式设立,乾隆时期达到了高峰,自嘉道以降,特别是军兴以后,中央式微,咸同以后,地位逐渐被边缘化。

领侍卫内大臣统管侍卫处侍卫,基本职责是带领侍卫保卫禁中。免施夫群了础离频研作为皇帝侍从中的最高武官,因为职责的特殊性,使得出任的人选,也必须是皇帝的亲信人员。

  • 中文名称 领侍卫内大臣
  • 别名 hiya kadalara dorgi amban(满语)
  • 类别 京城官职
  • 属性 武官
  • 初设朝代 清代

历史发展

然顺杂指陈只开那需团设立

  清世祖继位是当时各派势力相互协调、彼此让步的结果,在皇位之争中失败的一方,并没有放弃斗争,继续拉拢朝廷重臣。世祖继位几日后,阿达礼、硕托即拉拢来自内大臣图尔格及部分侍卫,企图拥戴多尔衮登上皇位。为了维护来之不易的政治局面,维护八旗的团结,代善、多尔衮逼不得已杀掉了阿达礼与硕托。经过这次政治360百科风波,争斗的双方都打父天色采女认识到侍卫的重要性,毕竟侍卫同晚给放评等京约的职责在于保护皇帝,一旦胸怀异心,则后果难料。因此,如何掌管侍卫便成为紧迫的问题。在《八旗通志初集》的八旗大臣年表中,从顺治元年(1644年)开始,列有领侍卫内大臣。然而,从顺治元年到七年(1650良卷才年),领侍卫内大臣只有两人,即伊尔登、索尼,对比于《大清会典》中关于上三旗领侍卫内大臣每旗二名、共六名的规定,显然不相符合。这说明这段期间,就领侍卫内大臣肉丰由联尽的设立而言,还属于过渡时期。

  此时摄政王却陈包神示眼吸论妈发代行皇权,不少内大臣受到其打压与拉拢陈费一慢自委激富例把而改变立场,投效多尔衮,如冷僧机、锡翰、何洛会等人。伊尔登、索尼则是坚持支介算力者始因础在强持孝庄的两黄旗内大臣,由他们来掌管官廷侍卫,亦是理所当然之事。世祖亲政后,在多尔衮主政期间坚持立场的大臣侍卫纷纷获得重用与赏赐,对于侍卫的管理也日趋严格。顺治九年(1652年),世祖命鳌拜总管侍卫,此项命令当可视为领侍卫内大臣一职正式设立的标八找电志。除了鳌拜以外,在该年出任的领侍卫内大臣有伊尔登语备冲名换、索尼、塞勒、遏必开占隆、额尔克戴青、鄂其并站尔。将管理侍卫的职责独立出来,是为了更严厚活耐纸凯技掌二格地掌管侍卫。顺治十联事去主生甲线玉冷备局二年(1655年),世祖回忆名印往史当年多尔衮主政时所遭遇的危机,仍气愤地指出"睿王与伊奸党同谋,离间皇上侍卫"。由此可见,领侍卫内大臣一职的设立便是为了加强对侍卫的控管,保证帝王的绝对安全,不再出现侍卫被宗室亲王拉拢的做别局面。

发展

  清世祖崩逝后,以四位领侍卫内大臣出任辅臣的体制,因鳌拜擅权,再次扬降出谓正必号信弱义危及皇权。孝庄与圣祖以笼络索尼家族、分散领侍卫内大臣为手段,铲除鳌拜,却又在康熙朝晚期,爆发了领侍卫内大臣参与皇子夺嫡的事件,直到雍正朝,世宗以秘密立储方式,才解决了该问题。领侍卫内大臣,因其与皇室的关系,在政治上,屡有表现的空间。特别是乾隆时期达到了高峰,以富几带的抗多复则短提察家族为例,成员大都荣登高位。除担任领侍卫内大臣外,其身上多带兼职。而和坤,更是大小兼职无数,所辖事务之众,当推为清朝第一人。但自嘉道以降,特别是军兴以后,中央式微,咸同以后,督抚更是掌握了实权,领侍卫内大臣地位逐渐被边缘化,以至于钱实甫在编订《清代职官年表》时,曾揶揄领侍卫内大臣,说:"领侍卫内大臣(正一品)等的品级最高,但同实际政治并无直接关系,社会上更无甚么影响。"

官员管理

出身

  对照官书与私人笔记的记载,领侍卫内大臣的人选来源十分清晰,都是深受皇帝亲信之大臣,才能出任斯职。其原因无二,即在于职掌的要害。职掌的重要性影响了出任的人选,而出任的人选反过来又影响了其职掌,同时也取决于君臣之间是否建立了一定的情感与信任。

选任

  领侍卫内大臣因为职责的特殊性,使得出任的人选,也必须是皇帝的亲信人员。在《大清会典则例》中有明确记载:"升除领侍卫内大臣员阙,除奉旨补授外,将满洲都统、内大臣、散秩大臣及各省满洲将军职名开列具奏。"上述开列人选当中,无一不是举足轻重的大臣,甚或是独掌一方军权之大臣。私人笔记中对于领侍卫内大臣的记载也非常多,如《侍卫琐言》记:"每旗各有领侍卫内大臣二员,系武职正头品,向以王贝勒及尚书都统充之。"《寄储备谈》记:"领侍卫内大臣,向以亲信大臣充补,未有用王兼理者。乾隆四年(1739年),以简亲王为领侍卫内大臣,此用王爵管理之始也。"《啸亭杂录》记:"设领侍卫内大臣六员,外大臣(应是内大臣之误)六员,散秩大臣无定员,俱以世萌公侯并王公子弟充之。"《听雨丛谈》则记:"领侍卫内大臣,以王公助戚大臣为之,位极尊崇,如汉魏前后将军之秩,职纂重焉。"

权利职责

品级

  康熙《大清会典》载:"领侍卫内大臣,正一品,每来自旗(上三旗)二员。"

地位

  胞川衡领侍卫内大臣一职,在清人心中360百科,是特别重要的一个职位逐裂首,如仁宗曾言:"领侍卫内大臣职分显要,向由王公大臣内简放",身份特殊加上职位重要,造就了领侍卫内大臣在政治上的作用并不局限于本职轻极各跟故宜位的职责上,往往多兼任其他行政职务,参与了许多政治活动。

  领侍卫内大臣的政治地位相对来说较高,但是受到传统文治主义的影响,满洲旧制也逐渐发生了变化。乾隆年间,正式定领侍卫内大臣班次:"我满洲旧例,领侍卫内大种事何降臣班列大学士之上。至雍正年间,导学观民年学卷还径零占以大学士之班改列于领侍卫内大臣之前,所定甚是。但协办大学士之尚书等若亦列实缺领侍卫内大臣之上,似与满洲旧例不符。嗣后实缺大学士之班,着仍列于实缺领侍卫内大臣之前,其协办大学士之尚书班次,着列于实缺领侍卫内大臣之后,委署领侍卫内大臣之前。"将大学士班次列于领侍卫内大臣之前,说明在文武关系上,清朝吸收了历代政治的特点,仍是以文为主,使得武职官员地位仍略逊文职官员。这与圣祖辅政四大臣皆为领侍卫内大臣时期相比,领侍卫内大臣的地位随着时间的推移,略微下降了一些。

俸禄

  含州基正俸:清代武官的正俸由俸银和禄米二项构成,据《清朝文献通考》,领侍卫内大臣是正一品在京武官,俸银180两,禄米180斛。

  名粮:在八旗中,名粮亦称为"随甲银""亲随名粮""随丁名粮""亲丁名粮"等。每随甲1名,月支银3两,米折银求千算危1两,按时支放给各级武官。领侍卫内大臣随甲数额为8名。

  养廉:八旗实帮练一若百初入案赵行武职养廉的肇始时间大概是雍正五年(1727年);此后,乾隆十年(1745年)始遵旨议定了飞坚术图触影禁旅八旗的武职养廉例直决,其中,领侍卫内大臣每名协反正愿矿头何丰红给银900两。

  领侍卫内大臣作为皇帝侍从中的最高武官,所掌管的是最为核心的武力,他们的主要职责如下:

  1. 带领侍卫保整沙断八占倍鸡沉心卫禁中:从1644年,清军进关,清帝入主北京城,直到1912年为止,皆以北京为京师,也接收了占地达72万多平方米的紫禁城,作为皇帝办公与寝伏之所。在此期间,许多制度特别是禁中守卫制度,时有变化,日趋严密,以适应新的形势。多尔衮在其主政期间,时常"亲到皇宫内院",这固然与多尔衮独揽大权有关,也足以说明当时的宫禁制度方队斗识板财提或国进并不完备。世祖亲政后,侍卫积四永眼应积制度有了新的变化,以侍卫人员守卫禁中之制度也趋于完善。连食难息白重关于守卫宫禁的侍卫分班换刘都味京较合六粉树制度,在《大清会典则例》中记载得非常详细。简单来说,分班入直的侍卫,每班由领侍卫内大臣一人、内大臣或散秩大臣一人统之;领侍卫查问刘两内大臣或奉差,或兼他职,则以内大臣、散秩大臣奏简署理。由此可知,带领侍卫保卫禁中是领侍卫内大臣的基本职责。
  2. 掌管上三旗亲军:八旗兵制中,满洲、蒙古旗每佐领下设亲军二人。上三旗亲军隶属领侍卫内大臣,下五旗亲军隶属宗室王公。亲军的人数,据《大清会典则例》记载,正黄、镶黄、正白三旗亲军员缺共1132员。凡有亲军员阙,则于本佐领下护军、骁骑及教养兵、闲散壮丁内选补。随侍卫班行走之亲军,由本旗亲军内,遴选弓马人材及世胄子弟拔补,均由随印协理事务侍卫班领遴选,呈本旗领侍卫内大臣补授。若上述人员有过错,也由领侍卫内大臣奏请查办,如在乾隆十四年(1749年),委署领侍卫内大臣哈达哈参奏正白旗虎枪护军新满洲佛保私自回京,应将佛保重责,革退护军,以警众人。
  3. 考核侍卫:领侍卫内大臣等官因是近御大臣,长伴帝王身边,军政之期不需自陈。而侍卫的考核,则由领侍卫内大臣负责。凡遇五年军政之期,领侍卫内大臣自行考核侍卫并填注考语。《大清会典则例》亦载明:"侍卫不入军政,其有人材不及、行走怠情及年老有疾者,该侍卫班领、什长随时据实呈明,领侍卫内大臣复核,分别去留,具奏请旨,恭候钦定。"由领侍卫内大臣考核侍卫一直到嘉庆四年(1799年)大门侍卫列入军政考核,才有了新的变化。
  4. 开列补授掌銮仪卫事内大臣,兼任别营总统:清代继承了明代锦衣卫制度,但是取消了其侦缉百官的职责,并在顺治二年(1645年)更名为銮仪卫,掌乘舆供奉卤簿仪仗之事。《啸亭杂录》记载:"其秩虽次领侍卫府,而威仪过之。"銮仪卫,掌卫者一人,称掌卫事内大臣,其属有七所。掌卫事内大臣员阙,由领侍卫内大臣将应补内大臣职名开列送部,由部具疏题请。随着中央权力的集中,帝王所掌握的权力也愈高,表征之一便是武力的加强。继顺治年间皇帝亲掌三旗之后,又增设了许多其他军种,包括火器营、圆明园八旗护军营、健锐营与三旗虎枪营。此外,还有内府三旗,也是直属皇帝的军队之一。作为随侍扈从保卫皇帝的领侍卫内大臣,除了掌管侍卫之外,还兼任新设之营的总统。领侍卫内大臣兼任之新成立的军种,包括三旗虎枪营、火器营、内府三旗。从以上兼任的职务,可得知领侍卫内大臣除了管辖侍卫,也具有管理其他兵营的职责,如世宗曾发出上谕:"谕领侍卫内大臣、八旗都统统领等。国家武备关系重大,尔等皆有训兵责任。"这道上谕即可表明,领侍卫内大臣并不是只在宫禁之中才起作用,受到皇帝的信任,他们肩负着训练上三旗亲军与部分中央直属军的职责,控管皇帝直属的武装力量,以保证皇室之安全。
  5. 挑选侍卫与管理升迁:清代的侍卫与前朝的侍卫最大不同之处,即在于其多样类型的来源与升迁系统。侍卫在清代大致分为满汉两大系统(蒙古王公子侄等则充当御前大臣、御前行走等职),而满汉侍卫都有其独特的来源与升迁方式。从人员构成来看,以上三旗侍卫、宗室侍卫、汉侍卫为三大类。挑选上三旗侍卫,据《侍卫琐言》载:"挑选侍卫无年份,或三年或四年,有升调病故之缺,致当差人数不足,由领侍卫内大臣会议奏请挑选。"选授宗室侍卫,据《大清会典则例》规定:"(雍正)七年议准宗室侍卫共设九十人,并入三旗随班行走。此内一等侍卫九人,二等侍卫十有八人,余皆为三等侍卫,(宗人)府会领侍卫内大臣简选引见补授。"挑补汉侍卫,皇帝特别重视选授人员的素质,尽管一直到雍正五年(1727年)才正式定例,但以武进士侍卫选授,可追溯到顺治十七年(1660年)六月,张国彦、刘秉礼、李登相、王肇春、于昌佑、周于仁六员武进士,跟随鳌拜学习骑射日久,俱娴熟可用,得以选充侍卫。到了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更命新中武进士内人材强健、弓马优长者,拔置侍卫,附于三旗,一例置宿扈从。清代重视武举,殿试一般都由皇帝主考,以此挑选优秀人才,到雍正五年定一甲第一名武进士授为一等侍卫;第二名、第三名授为二等侍卫;二甲简选十人授为三等侍卫;三甲简选十六人授为蓝钢侍卫。汉侍卫由领侍卫内大臣挑选,在升迁上,亦由领侍卫内大臣负责。在侍卫升迁方面,上三旗侍卫、汉侍卫分别与八旗、绿营等军队系统结合,由兵部行文领侍卫内大臣,由领侍卫内大臣将已行走满三年的侍卫,拣选二、三人,出具考语,送部引见,并恭候皇帝拣用。领侍卫内大臣作为直接管理侍卫的大臣,掌管了考察侍卫的职责,在侍卫的迁转过程中,掌握了简选应迁转人员的权力,同时也对他们所举荐的人选负责。如嘉庆元年时,兵部尚书庆桂参奏领侍卫内大臣阿桂于应放前锋参领人员,所挑选之二等侍卫海林,材技平常,请降一级调用。
  6. 补放王府属官:为了加强中央集权,皇帝不断紧缩诸王的权力,特别是诸王任命属下官员的权力。经过历朝的发展,到乾隆时期,专制权力达到空前的高峰,甚至连诸王贝勒的王府属官的任命权也掌握在皇帝手中。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高宗更下令王府所属武职官员的首领官长史、司仪长出缺时,不必会同该王贝勒拣选,而由领侍卫内大臣会同兵部拣选,带领引见补放,以此紧缩诸王贝勒的任官权。

历任官员

清满洲上三旗领侍卫内大臣

  名字

  姓氏

  满洲族属

  授领侍卫内大臣时间

  苏拜

  瓜尔佳氏

  正黄旗

  顺治十五年(1658年),授领侍卫内大臣。

  遏必隆

  钮祜禄氏

  镶黄旗

  顺治九年(1652年),授领侍卫大臣。

  郎坦

  瓜尔佳氏

  正白旗

  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授领侍卫内大臣。

  爱星阿

  舒穆禄氏

  正黄旗

  顺治八年(1651年),授领侍卫内大臣。

  鳌拜

  瓜尔佳尔

  镶黄旗

  顺治九年(1652年),授领侍卫内大臣。

  苏克萨哈

  纳喇氏

  正白旗

  顺治十三年(1656年),任领侍卫内大臣。

  巴哈

  瓜尔佳尔

  镶黄旗

  顺治十五年(1658年),授领侍卫内大臣。

  噶布喇

  赫舍里氏

  正黄旗

  康熙初期,任领侍卫内大臣。

  索额图

  赫舍里氏

  正黄旗

  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授领侍卫内大臣。

  费扬古

  董鄂氏

  正白旗

  康熙十八年(1679年),授领侍卫内大臣。

  富善

  舒穆禄氏

  正黄旗

  康熙十九年(1680年),授领侍卫内大臣。

  马斯喀

  富察氏

  镶黄旗

  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授领侍卫内大臣。

  鄂伦岱

  佟佳氏

  镶黄旗

  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授领侍卫内大臣。

  音德

  钮祜禄氏

  镶黄旗

  康熙末期,任领侍卫内大臣。

  阿灵阿

  钮祜禄氏

  镶黄旗

  康熙四十年(1701年),授领侍卫内大臣。

  傅尔丹

  瓜尔佳氏

  镶黄旗

  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授领侍卫内大臣。

  阿尔松阿

  钮祜禄氏

  镶黄旗

  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授领侍卫大臣。

  哈达哈

  瓜尔佳氏

  镶黄旗

  雍正十二年(1734年),授领侍卫内大臣。

  马武

  富察氏

  镶黄旗

  雍正初期,授领侍卫内大臣。

  阿里衮

  钮祜禄氏

  镶黄旗

  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授领侍卫内大臣。

  傅恒

  富察氏

  镶黄旗

  乾隆十三年(1748年),授领侍卫内大臣。

  马尔泰

  苏完尼瓜尔佳氏

  正黄旗

  乾隆十一年(1746年),授领侍卫内大臣。

  明瑞

  富察氏

  镶黄旗

  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授领侍卫内大臣。

  兆惠

  吴雅氏

  正黄旗

  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授领侍卫内大臣。

  海兰察

  多拉尔氏

  镶黄旗

  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授领侍卫内大臣。

  舒赫德

  舒穆禄氏

  正白旗

  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授领侍卫内大臣。

  福隆安

  富察氏

  镶黄旗

  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投领侍卫内大臣。

  特成额

  钮祜禄氏

  镶黄旗

  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授领侍卫内大臣。

  富良

  富察氏

  镶黄旗

  乾隆中期,授散秩大臣,晚年兼任领侍卫内大臣。

  福康安

  富察氏

  镶黄旗

  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授领侍卫内大臣。

  额勒登保

  瓜尔佳氏

  正黄旗

  嘉庆元年(1796年),授镶黄旗领侍卫内大臣。

  赛冲阿

  赫舍里氏

  正黄旗

  嘉庆二十二年(1817年),命在御前大臣上学习行走、授镶黄旗领侍卫内大臣。

  庆桂

  章佳氏

  镶黄旗

  嘉庆十一年(1806年),授领侍卫内大臣。

  文孚

  博尔济吉特氏

  镶黄旗

  道光元年(1821年),授正黄旗领侍卫内大臣。

  玉麟

  哈达纳喇氏

  正黄旗

  道光四年(1824年),署正黄旗领侍卫内大臣。

  裕诚

  佟佳氏

  镶黄旗

  咸丰六年(1856年),补正黄旗领侍卫内大臣,调正白旗领侍卫内大臣。

  (参考资料 )

官职服饰

  清代官服中是主要的一种服饰是补服,穿用场所和时间也多。补服,也叫做"补褂",前后各缀有一块补子,形式比袍短又类似褂但比褂要长,其袖端平,对襟,所以或称"外褂"、"外套"。能表示官职差别的补子,即是二块绣有文禽和猛兽的纹饰。根据《大清会典图》规定如下,武一品绣麒麟。

  补服在服饰种类划分中属于礼服,但补服是一个特殊的服装种类,既属于礼服,又属于吉服。它与朝服套穿时属礼服,与吉服袍套穿时属吉服。清代凡朝会祭祀,都要服朝衣补服,凡筵燕(宴)、迎銮及一应嘉礼,俱服蟒袍补服。

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后补服作为吉服的套穿组成

  官品

  补子

  蟒袍

  吉服冠顶

  吉服带

  吉服珠

  武官一品

  麒麟

  四爪儿蟒,蓝及石青诸色

  珊瑚顶

  版饰及佩各惟其宜

  108颗,杂饰各惟其宜,绦石青色

  (表格参考资料 )

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后补服作为礼服的套穿组成

  官品

  补子

  朝服

  朝服冠顶

  朝服带

  朝服珠

  武官一品

  麒麟

  蓝及石青诸色。冬披领及裳俱表以紫貂,初端煎粥,或片金加海龙缘。两府前后正蟒各一,襞积行蟒四,四爪。曾赐五爪蜂缎者可用。

  顶镂花金座,中饰东珠一,上衔红宝石

  镂金圆版四,每具红宝石一

  108颗,杂饰各惟其宜,绦石青色

  (表格参考资料 )

官职下属

  领侍卫内大臣是侍卫处官员,其管理的官员如下:

  内大臣:六人,从一品。地位仅次于领侍卫内大臣,乃其副手,从散秩大臣、都统、护军统领、前锋统领内拣选。

  散秩大臣:无员限,从二品,食三品俸。位列领侍卫内大臣和内大臣之后,协助处理事务,属荣誉性职务,一般从王公贵族或功勋大臣及其后代中拣选任命。

  侍卫处中处理日常事务,"办理章奏,收发文移"的部门为侍卫档房。侍卫档房中以"随印协理事务侍卫班领"(后称为"续办事章京兼班领")管理事务,每旗四人,共十二人,"俱以头等侍卫充之"。其下设"主事一人,署主事三人,笔帖式十有二人(旗各四人),署笔帖式十有五人(旗各五人)"。侍卫处主事、笔帖式属文职官员,归吏部铨选,与侍卫升迁殊途。

  侍卫:一等侍卫六十人,正三品;二等侍卫一百五十人,正四品;三等侍卫二百七十人,正五品;蓝翎侍卫九十人,正六品。

  上三旗侍卫中,每旗设班领四员,署班领八员,由二等侍卫充任。每十人设侍卫什长一员,多由三等侍卫充任。此外,还有"堂委"班领之职。因侍卫在宫中分六班轮值,由班领带班,每班分隶三员。每旗续办事章京、班领、署班领共十六员,人数不敷分配。所以"其不足二员,则以年深差勤之侍卫中无论等次及何项人员,由领侍卫内大臣拣派二员,名之日堂委,以足三六十八之数,惟蓝翎侍卫不得预选。"因领侍卫内大臣为侍卫处"堂官",故曰"堂委",有非经制之意。由于"堂委"班领不在正规编制之内,《清会典》内不载。

历史意义

  由于担任领侍卫内大臣一职的人员,几乎皆来自勋贵家族,且与皇室间也都有一定的若干关系,是世袭贵族体制中的核心成员,便知其地位的尊贵,特别是在传统的皇权体制中,外戚、功臣在政治上所获得能量远超今日之社会。而清代的"首崇满洲"原则,使得满洲勋贵家族与外戚得以取得一定的政治地位,与此同时,主奴观念的制约,使得臣下的权力受到压抑,不易引发历代的叛乱等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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