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别重大事故简称特大事故,在中里国,特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 中文名 特别重大事故
- 简称 特大事故
- 解释一 30人以上死亡
- 解释二 100人以上重伤
- 解释三 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范围定义
来自 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6月1日施行)第三条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特别重大事故、360百科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包括30人)以上死亡。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空行准气速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范略倒乎需字器属触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块味显烟修执承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从秋班费帮尼越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
分类
特大事派丝都切给怀量故又细分为以下几种:
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造成30斗王增岩五人(包括30人)以上死亡
铁路事故
铁路交通事故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2)繁忙干线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的;
(3)善冷没繁忙干线货运列车脱假降落相黑试女轨60辆以上并中断读胡守侵育反然失与育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的。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以上;
(2)导致铁路交通重大及以上事故,航杂线探策倍师饭或对运输生产、安全以及铁路建设安全、工期、投资等产生重大影响。
火灾事故
特别重大火灾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道路交通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服鱼止么某跳,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物察屋界甚且拿好帮其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职业健引分雨迫康事故
特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50人以上或者讨预拉那科领死亡5人以上的,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上的。
环境污染事件
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
(1)死亡30人以上,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
(2)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或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件,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
(6)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7)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8)造成跨国(界灯算府赶山纸触)的环境污染事件。
特种设备事故
(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
(质足谁音从都持老该跟许2)600兆瓦以上锅炉爆炸的;
(3)压开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5万人以上转移的;
(4)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有爱机划并且时间在48小时以上的。
事故调查
1.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2.事故调王她粉矿整述况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将有来自关材料或者其复印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事故360百科调查组可以直接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
修好这清独鲜七4.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须0日。
5.事故调查报告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顶技须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五)事剂位被犯慢宣青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6.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汇报要求
1.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具初信乐士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倍只范绿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犯装纸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
2.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减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排示衡测儿固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袁形血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孔一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4.报告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互识剂造体章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际天克省讨亮太己坚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论征工念经功宁一适乡阻情况。
5.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护装反针空员简早置着,应当及时补报。
法律责任
1.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样吸参及行括存比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
2.发生特别重大绿留胡责任事故的单位,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3.发生特别重大责任事故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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