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鞅立限移已北木"是战国时期发生在几早苗秦国国都的一个事件。当时商鞅变法推来自出新法令,怕民众氧灯龙指耐新约际不信任,放了一根木360百科头在城墙南门,贴出告示说:如有人将这根木头搬到北门就赏十金。所有民乎稳坐众都不信。直到将赏金提升至五十金时,才有一壮士将木头搬到了北门,商鞅如约赏给了他五十金。此举取得挥都乱神科更了民众对商鞅的信任,终于商鞅公布了变法的法令。这个故事也称商鞅立信。
- 作品名称 商鞅立木建信
- 作品别名 商鞅立信/立木取信
- 作者 司马迁
- 创作年代 西汉
- 作品出处 史记·商君列传
文言文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来自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360百科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于是太子犯法市需何防飞二凯前制。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将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灯香医记宁传确,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活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
翻译
商鞅变稳妒配重续法的条令已准备就任引督陆时晚脱绪,还没公布,(商脱宽抗样家永军念入电鞅)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缺举态酸画德八盟误年束于是(命人)在都城市场南门前放置一根高三丈的木头,招募(能)搬到北门的人,给予十金。百姓看到后对节致源连宣别利黄怕米此感到奇怪,没有人敢去搬木头愿武。(商鞅)又说:"能搬末年突源木头的人赏五十金。"有一个人搬了木头,就给了妈方他五十金,以此来表明没有欺骗(百姓)。最终颁布了那法令。
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公孙那单航火流啊认边年鞅(商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施行,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犯。"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好件促践助鲁,以示惩戒。第二天,秦国人听说此事,都遵从了法令。新法施行十年,秦国的路上没有人拾别人丢的只低机高东西为己有,山林里也没了盗贼,家家富裕充足,百姓勇于为国作战,不敢再行屋古本记支杨试帝不今征私斗,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理。
注释
- 商鞅:战国中期政治家。
- 令既具: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
- 怪:感到奇怪
- 金:古代货币单位。
- 布:公布,颁布。
- 具:问力存省批波钢去游海准备就绪。
- 国都市南门:指城后边市场南门。
- 辄:就。
- 期年:一整年。
- 黥夫夫:即墨刑。用刀在面额上刻字,再涂以墨。
文言知识
"卒"的释义
1、名词 解释"步兵",《吕氏春秋》注:"在却今检观交号善如业儿车曰士,步曰卒";后泛指士兵,如司马光《资治通鉴·唐纪》:"每得降卒,必亲引问委曲。"
2、名词 解释"末尾,结局",如《论语》:"有始有卒者,其唯圣人乎!"
3、名词 解释"终止,尽,完毕",如《韩非子·解老》:"人始于生而卒于死。"又如:卒其事,卒时(尽时),卒读(尽读)。
4、古代指大夫死亡,后为死亡的统称,如《资治通鉴》:"初,鲁肃闻刘表卒。"又如:暴卒,病卒,生卒年月。
5,、副词解释"终究,终于",如《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卒廷见相如。""卒相与欢。"
6、通"猝"(通假字):突然,仓猝。
上文相当于"终于,最终。"
相关习题
一、解释字词
1、既(已经) 2、徙(搬;迁徙) 3、予(给予) 4、辄(就) 5、以(用来)
二、翻译句子
1、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之市南门(倒装句,状语后置)
正确地顺序:乃于国都市之南门,立三丈之木。
商鞅于是就命令在国都的市南门外立一个三丈高的木头
2、民怪之,莫敢徙
人民都对此感到奇怪,没有人敢搬它
3、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
百姓勇于为国作战,不敢再行私斗
4、恐民之不信
(商鞅)担心民众不信任自己
5、以明不欺
用来证明不欺骗(百姓)
三、启示
诚信很重要。要想让别人相信自己 ,自己必须先做到守信用。
后世启示
本文所记载的事,发生在周显王十年(公元前359年)。秦国在实施新法令之前,立于南门,取信于民。新法实行后,太子犯法,刑其师傅。这两件事说明了信用是国家的重宝,善于治理国家的人必定得到民众的信任。

人物介绍
来自商鞅(约前390年-前338年),战国时期政治家,思想家,著名法家代表人物。卫国国君的后裔,公孙氏,故称为卫鞅,又称公孙鞅,后封于商,后人称之商鞅。应秦孝公求贤令入秦,说服秦孝公变法强。孝公死后,被贵族诬害,车裂而死。在位执政十九年,秦国大治,史称商鞅变法。 商鞅"少好刑名之学",专研以法治国,受李悝、吴起等人的影响很大。后为魏国宰相公叔痤家臣,公叔痤病重底染球济究时对魏惠王说:"公孙鞅年少有奇才,可任用为相。"又对惠王说"王既不用公孙鞅,必杀之,360百科勿令出境。"公叔痤死后,商鞅听说秦孝公雄才大略,便携同李悝的《法经》到秦国去。通过宦官景监三见孝公,商鞅畅谈变法治国之策,孝公大喜。前359年任左庶长,开始变法海哪当统陆误护沿买,后升大良造。
周显王十三年(前356年)和十九年(前350年)先后两次实行变法,变法内容为"废井田、开阡陌,实行郡县制,奖励耕织和战斗,实行连坐之眼合双法"。这时太子犯法,商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刑其太傅公子虔与老师公孙贾。秦孝公十六年,太傅公子顾管胡虔复犯法,商鞅施以割鼻之刑。变法日久,秦民大悦。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前340年,率秦赵军败魏国公子昂将军,魏割西河之地与秦,将人民迁居至大梁,此时梁惠王大忿:"寡人恨不用公叔痤之言也。"商背穿按乡管本础证鞅因功封于商十五邑。
商君之法太过刻薄寡恩,设连坐之法,制定严厉的法律,增加肉刑、大辟,有凿顶、抽肋、镬烹之刑。秦国贵族多怨。赵良劝说商君积怨太深,宜"归十五都,灌园于鄙"、"不贪商、于之富,不宠秦国之教",商鞅不听。前338年,秦孝公崩,惠文王海建待太子驷即位,太子虔告商鞅谋反,商鞅逃亡至边关,欲宿客舍,结果因未出示证件,店家害怕"连坐"不敢留宿,自是"作法自毙";金对转日欲逃往魏国,魏人因类定列诗委得商鞅曾背信攻破魏帅,亦不愿收留。后来商鞅回到商邑,发邑兵北出击郑国,秦国发兵讨之,杀鞅于郑国黾池,死后被秦惠王处"车先裂之刑"于彤,灭商君之族。
公元前359战使江岁强笔年,正当商鞅辅佐秦孝公酝酿变法时,旧贵族代表甘龙、杜挚起来反对变法。他们认为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法古无过,循礼无邪。"商鞅针锋相对地指出:"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存植面众振东些湖紧甲令?帝王不相复,何礼之循?""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故汤武不循礼减渐队书而王,夏殷不易礼存而亡。反古者不可非,务育最常两解议某底而循礼者不足多。"从而主张"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商君书·更法篇》《史记·商君列传》)。这是以历史进化的思想驳斥了旧贵族所谓"法古""循礼"的复古主张,为实行变法作了舆论准备。课本上"商鞅舌象赵影控而改含殖战图"插图,是当时这次大辩论的写照。
《史记》介绍
西汉司马迁著,是我国第一部纪传体抗钱局失还时银诗厂法美通史。全书一百三十篇,包括十二本纪(记历代帝王政迹)念践足或述这被春、八书(记各种典章制度)、十表(记大事年月)、三十世家(记侯国兴亡)、七十列传(记形时计重要历史人物的言行事功)五个部分,共五十二万字。记载了从黄帝到汉武帝长达三千年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历史,比较全面而深刻地反映了我国古代的社会面貌,对后世史学研究有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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